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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民营地产公司政府接管八年为小股东还债,大股东每周上班无人理会

刘虎和朋友们 2024-01-12
作者  刘虎 


过去八年中,张明生几乎每周都来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四路与黄河六路交汇处的绿洲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绿洲置业”)办公地“上班”,却几乎无人理会。这家公司的人都认识他,也知道他是公司的“大老板”,但他看不到公司报表,无法插手公司人事,甚至对公司的房子销售进度也一无所知。

张明生是绿洲置业持股70%的控股股东。近日,张明生陪同笔者参观由该公司开发的“绿洲商城”项目。三栋近三十层的居民楼已经有不少居民入住,位于小区南侧商业地产项目仍只有巨大的混凝土框架,暴露在寒风中。

虽然张明生作为大股东召开股东会,改选了公司的法人代表;2017年和2020年,滨州市两级法院在张明生起诉取回公司证章的诉讼中亦判处张明生胜诉;法人代表王伟也曾表示愿意辞职。但是,张明生向滨城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根据生效判决办理新公章、营业执照时,却始终受到阻扰。滨州中院、滨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表示愿意协助,却始终无法撬动当地的一股神秘力量。
滨州市滨城区政府。刘虎 摄

来自滨州中院执行法官和市场监管局等处的消息称,主要的阻力是:从2016年12月接管公司资金的滨城区政府”绿洲商城项目开发工作组”。


01

滨州造楼,项目失控


张明生是湖北武汉黄陂人,在十堰市经商二十多年后,拥有汽车品牌4S店、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等企业,甚至还投资了两家小贷公司,一度是当地商界的头面人物,可谓意气风发。

在一个小股东和生意伙伴的介绍下,2013年前后,张明生结识了山东滨州人、滨州市绿洲食品公司(下称“绿洲食品”)的法人代表王英清。

王英清起家于面包糕点,其名下的绿洲食品是滨州较大的食品类企业。后王英清又拓展到农业综合开发等行业,并成为滨州市政协委员。2011年前后,王英清拿下原滨州市柴油机厂地块,建设集住宅、商业的综合体项目——“绿洲商城”。

事后看,王英清的主业除了绿洲食品外,并无太强的造血功能,找到张明生合作,其实也和王英清的实力不足有关。

60岁的张明生在“绿洲商城”项目外。刘虎 摄

张明生投资7000多万,拿下绿洲置业70%的股份。2013年前后,正是全国各地房地产行业欣欣向荣的大好时光,如果没有后续的股东资金问题带来的诸多纷争,也许“绿洲商城”项目早就建成大卖,皆大欢喜。

该项目占地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可销售住宅面积7.1万平方米,有650多套可销售住宅;商业街面积2.7万平方米。按此计算,销售所得可以达到数亿元。

张明生就此客居滨州,完成了和地方政府的对规划等的沟通,并初步完成了项目的设计工作,邀请了中建二局作为项目承建方入场进行前期工作等。

张明生回忆,“绿洲置业报规划等手续需频繁地要我签字盖章,而我在十堰又有诸多生意,两边跑难以兼顾,2013年7月15日我把绿洲置业的法人过户给了占股30%的王英清的妹妹王伟,并把各种印章都交给她。”

虽然此后出现了张明生邀请入场的中建二局团队被王英清等人排挤离开等纠纷,张明生还没意识到,王英清对资金的渴求,已经到了危及双方合作的基本盘的程度,而将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印章账户等交给王伟,也埋下了后续完全失控的伏笔。


02‍

小股东资金链断裂,政府上门接管


张明生告诉笔者,2014年以后,王英清的生意出现较大问题。自己因为身在湖北,对项目关注较少,未能及时发现问题。

首先就是张明生通过人脉找来的中建二局团队,这家央企建筑工程巨头实力毋庸置疑。前期团队来了30多个人,对项目进行了初步勘测设计等,投入两百多万。但王伟等人接管公司实际运营后,中建二局团队被迫离开。

张明生后来才知道,除了要求中建二局方面按行业管理垫资建设外,绿洲方面还提出中建方面对其借款的额外条件,使合作很快破裂。

而绿洲集团、绿洲食品,以及此时由王英清掌握的绿洲置业,也先后以各种名目进行了民间借贷等融资。裁判文书网显示,相关判决、裁定不少,与绿洲置业直接相关的纠纷有多起。

2014年6月9日,绿洲食品与江西人陈培炎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约定:绿洲食品(甲方)拥有绿洲置业30%股权,张明生拥有70%股权,甲方负责处理好张明生之间的纠纷,如张明生退出绿洲置业,其股权份额由陈培炎享有,双方共同开发“绿洲商城”房地产项目。

而陈培炎又向朱华生借款1500万元投入绿洲商城项目。朱华生愿意出借该款,系因其想承包项目土建工程。之后,陈培炎陆续投入资金2300余万元(其中大多数系向丁智海所借);绿洲置业对陈培炎投资款进行了确认。

2015年9月,绿洲商城开工建设。张明生作为大股东,对小股东绿洲食品的这些操作并不知情。事后他才得知,由于资金链濒临断裂,尽管是只占30%的小股东,王英清仍以绿洲商城项目四处招徕潜在投资者和垫资方,以至于引发各种诉讼,其中还牵涉了不少中小借款人,引发社会不稳,最终造成了王英清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的犯罪嫌疑,一度被采取措施。

2016年12月,滨州市滨城区政府成立工作组,接管了绿洲置业。根据政府的公告,这一项目相关的卖房款等,直接打入滨城区公安分局的一个专门账户。 
滨州区委办、区府办的成立“绿洲商城开发工作组”文件。受访者提供

这一工作组由滨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区长提名人选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兰登平兼任。工作组实际上成为了绿洲置业的经营者。


03‍

在自己公司成为局外人,谁的绿洲?


2016年12月,得知公司被当地政府、警方接管后,张明生放下十堰的生意,携妻子来到滨州,每天到公司查看,却发现,自己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局外人。

一种观点认为,政府的接管,对于资金链紧张的公司来说有信用上的加成,尤其是滨州这样的小城市,当公众对开发商实力产生怀疑后,如果回款不能保证,仅靠自有资金持续投入,对公司股东来说,压力仍是不小。

当地一家地产类的自媒体是这样描述这个项目的:“滨城区官方本着‘救活这个项目,保障业主群众能交房’的初心,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项目的建设,取得经济效益用以偿还社会债务。”

在工作组的督促下,2018年7月6日,开发商还邀请当地领导到现场举行了隆重的封顶仪式,这一波操作又吸引了一批购房者。开发商甚至用“0风险”进行宣传:

近两年,政府出台“保交楼”政策,绿洲项目也申请到了一块资金,目前后续的工程由滨州城建集团在建设。

很多购房户迫于上学、结婚等压力,在没有验收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和入住,甚至连阳台都不能封,地下一层、二层更是未完工,未送上正式电,走廊灯不亮、没有路灯,晚上漆黑一片。

对购房者来说,烦心事无疑太多。而大股东张明生更为焦虑———他不知道公司建设的进度,不知道公司花钱的速度。房产获得预售许可后,全部购房款打入滨城区警方的一个专户,他也不知道回款的进度。

更让张明生焦虑的是,由于政府、警方接管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化解王英清涉嫌的多项民间融资造成的社会风险问题,在接管组的协调下,陆续有不少王英清的债务接受了政法委(接管组)的安排,以项目房产作为标的,进行了抵债的安排。

但始终没有任何人通报张明生,这些抵债的安排,是否在公司资产的30%限额以下。张明生对此多次向接管组反应情况,表示即便是主动配合政府化解风险,也应对自己公司享有监督权、财产处置知情权,重大处置否决权。

张明生的这些诉求全部石沉大海,甚至接管组一位负责人当面怼他,说绿洲置业不是他的,“是政府的”。气得他血压飙升,却毫无办法。


04‍

拿回公司证照的拉锯战


2017年,张明生作为绿洲置业的法人代表,在滨城区法院起诉了小股东绿洲食品及王伟,要求返还公司证照。2020年3月,滨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张明生胜诉。

两次诉讼中,小股东绿洲食品提出,大股东张明生“名为股东实为投资者”,仅与绿洲食品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自始至终没有参与绿洲置业的经营管理,不应“享有绿洲置业股东权利”。

绿洲食品代表自述,“为了筹集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已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案件仍在司法审查过程中,项目土地、绿洲食品及绿洲置业名下财产均被公安机关查封。”

作为项目被接管的直接责任方,绿洲食品对被接管表示欢迎,据其自述,”该项目现在处于开发建设关键时刻,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财产安全,需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后续工作。为了开发建设绿洲商城项目,幸有滨城区人民政府及时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使得项目能够转危为安。”
山东滨州市中级法院。刘虎 摄

一审滨城区法院认定:2017年9月25日上午9时在滨州市××楼会议厅召开的绿洲置业临时股东会上,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00万股的张明生,绿洲食品未出席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聘任张建生担任公司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授权张建生(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要求公司原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王伟限期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公司印章、证件、会计账簿等有关物品和资料。

一审法院认定,绿洲置业系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相关证照应当由公司持有。2017年9月25日的股东会决议已经产生了新的法定代表人张建生,公司证照、印章等作为公司财产和公司经营活动中进行意思表示的手段,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管理。绿洲食品、王伟持有绿洲置业的证照印章等,致使绿洲置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无法进行,公司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损害了绿洲置业的利益。

一审法院判决:绿洲食品、王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持有的绿洲置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证、网银U盾及公司成立至今的全部合同资料及会计账簿,返还给原告绿洲置业。

二审滨州中院认定,“公司外部纠纷应该遵从商事外观主义,以工商登记作为认定原则。由于本案系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系公司内部纠纷。张明生通过投资关系成为绿洲置业的控股股东,公司章程予以记载,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其股东资格和享有的股权不可否认。”

“张建生作为依照公司章程合法产生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其行为应该可以代表公司意志。公司的印章证照等为自然人掌管和占有的,掌管人持有的合法性由单位决定,其掌管和占有基于公司的授权,为有权掌管和占有。但掌管人一旦被解除授权,其就无权继续掌管和占有,应该返还于公司。王伟已经被解聘,对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和占有没有了必要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判决返还并无不当。”

根据该判决,王伟和绿洲食品有义务配合返还公司印章、证照。但事实上,从2020年判决生效后,滨城区法院执行局三年没有实际处理案件,没有任何实际进展(包括不限于向对方索要公章、向市场监管局出具证明要求配合办理新公章)。

张明生发现,主要阻力并不在王伟。事实上,王伟曾给张明生邮寄了辞去法人代表的正式信函,并多次致电张明生,表示自己从2018年就从绿洲置业离职,并未实际参与经营,也愿意配合辞去并不实际担任的法人代表职务。
王伟的辞去绿洲置业法人代表职务信函。受访者提

在张明生提供给笔者的通话记录中,王伟还代表个人,对把张明生引入滨州项目,导致长达八年的纠纷和损失,表达了歉意。

张明生委托的执行阶段的北京律师介绍,2023年上半年其向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情况,要求办理新公章、营业执照,后者受理后索要了很多材料,最终经过领导讨论没有办成。“同样情况在其他地区都可以办理。因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完全拥有变更法人等权利。”

通过滨城区市场监管局未办理成功后,张明生向滨州中院申请执行监督,至今仍未有实际进展。滨州中院和滨城区法院的执行局领导多次和区政府接管组的负责人沟通,一直没有进展。

滨城区法院执行局一位法官坦承,“看看滨州中院或者是省高院那边,能不能指定别的法院来弄,因为我们本身就是滨城区法院,工作组就是区里这些单位领导们弄的,你说咱非去推,我考虑也不一定好办。”

这位执行法官吐槽说,“如果是外地法院,不是滨州的,哪怕是滨州的不是滨城区的,都好办点。人家和滨城区政府和这个工作组又不熟,也没啥关系。我们也去找过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工商局也很头疼。”

滨城区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一方面对张明生说,“法院的这个判决我们也认同,也是有效的。但是你拿不到东西来,没有材料,我们也没办法给你办理。”

但极为荒谬的,滨城区市场监管局要求的材料,则包括了绿洲置业的公章和营业执照,“没有公章、营业执照,办理不了。”

张明生认为,通过这种卡夫卡式的迷宫游戏,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区政府接管工作组拒绝移交绿洲置业账册的目标。

为何滨城区政府的接管组始终不肯将公司证照印章交给合法的公司股东?

绿洲置业,其主要资产就是“绿洲商城”——在大股东控制权旁落八年之后,不少房产已经被接管工作组用来冲抵小股东的债务。张明生认为,其价值和份额已经远远超过了小股东30%的原有股份。

张明生更担心,在对剩余的房产销售一空,而营收和利润被人通过种种办法消耗归零之前,自己始终无法重新获得自己财产的掌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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